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时间:2026-01-10 13:53:08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1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车间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维修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节能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十一、修理人员在使用举升机等设备时一定要按正确的设备使用方法来使用。

电工(空调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整无损,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二、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的漆面光泽,车内装饰、地毯及座位要使用保护垫布或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三、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如E、F、I、(或E、C、C、S)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没有必要千万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其装置内部的电子元件。如要连接或断开E、F、I、(或E、C、C、S)系统与任何一个单元之间的电气配线进行作业时,务必将点火开关关闭,并拔掉电瓶负极插头,不然会造成控制器元件的损坏;

四、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应将电瓶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度。检查电瓶时应戴防护眼镜;

五、新电瓶充电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要求,在充电过程中需要取出电瓶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六、打开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出雪种时应缓慢操作,防止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灼热金属接触,否则雪种会分解成有毒气体;

七、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防止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上(如不慎进入应立即用冷水或20%稀硼酸冲洗);

八、雪种钢瓶搬运时严防震动或撞击,要避免日光累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

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时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得在工作区域内打闹,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它部门走动,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区域;

二、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三、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

五、车辆在工作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工作区域内试刹车;

六、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由专人保管;

七、工作照明时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并不得冒雨或在有水的地面上使用,要经常检查导线及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拔电源,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十、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一、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应清除举升机附近妨碍作业的器具及杂物,并检查操纵手柄是否正常;

二、车辆驶入后,调整举升机支撑架块对正该型车规定的举升点;

三、升举时操作人员应离开车辆;当升举到需要高度时,必须立刻插入保险销,并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开始维修

作业;

四、若有人正在从事维修作业时,严禁其他任何人升降举升机;

五、维修作业完毕后,应清除杂物,打扫升举机周围的环境卫生,以保持场地整洁;

六、定期排除升举机储油缸内的积水,并检查油量;油量不足时应及时加注相同牌号的压力油,同时应检验并润滑举升机移动齿轮和链条。

车辆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制度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 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 0日。

②、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 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 0日。

③、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示,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④、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⑤、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再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轮胎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严格定期检查维护轮胎动平衡;

二、轮胎动平衡前应将轮胎清洗干净;

三、准备好轮胎平衡的有关铅块、夹子、锤子、胶水等;

四、安装轮胎时应该卡位准确,并且施加合理的.扭矩;

五、按照标准的技术参数进行动平衡试验;

六、动平衡机运转时,轮胎运转方向一侧不得站有任何人员。

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操作前应认真检查拆装机的电源、气源、机械传动部分是否正常;< ……此处隐藏29843个字……能带有液态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异常细心。

3、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必须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4、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供给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5、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6、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7、严禁不一样制冷剂混合。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15

1、坚决执行政府有关财务、会计的各项法规、政策和制度,依法经营。

2、财务管理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3、严格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减少资金占用,保障生产运行。

5、建立规范的会计账册,做好各项会计工作。

6、如实申报,缴纳税费,定期上报各种报表。

7、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所有票据须先审核、后报销。

8、对不符合国家财经纪律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职责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职责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职责:

1,对贴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一样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到达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供给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职责分为:直接职责,间接职责和领导职责: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职责。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审核人负间接职责,批准人负领导职责。

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职责,批准人负间接职责。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职责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

十一,团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团体共同承担职责,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职责。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职责。十三,对工作过失职责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景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供给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到达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职责。

10,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职责人承担经济赔偿职责。

1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职责人部分年终奖金。

12,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职责人等价赔偿职责。

13,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50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职责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能够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职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职责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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