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预案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煤矿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煤矿应急预案1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的主通风机、主排水泵、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等设备均为第一类负荷,矿井用电负荷因突然停电,会造成矿井停风、排水中断、正在提升人员的提升机突然停止,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危险源评估,35KV、6KV停电的事故类型有:
1.1地面变电站35KV供电电源发生停电事故或电源线路上的“T”接负荷发生事故,都会造成全矿井停电事故。
1.2变压器事故
变压器是矿井供电系统中改变电压和传递能量的主要设备,运行一般比较稳定,但有时其各部件接线头发热、变压器油面下降或变压器油变质、绝缘降低引起内部闪络、过电压等原因,致使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
1.3供电系统设施事故
35KV、6KV系统的供电设施由于线路设施老化,关键设备、系统故障或接地导致高压供电设施线路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供电系统全部或部分停电。
1.4雷电的形成与危害
当不同的电荷雷云对架空线路及地面供电设施放电接触一定程度时,会产生激烈放电闪络。由于放电温度高达2万度以上时空气受热剧烈膨胀,产生雷击电流,可达数百千安,雷电放电时间短,电压高,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会造成矿井全部停电。
1.5电缆着火事故
动力电缆积尘过厚长期高温过负荷绝缘老化击穿引燃、电缆在运行中受到机械损伤、运行中的电缆接头氧化、电缆接头绝缘物质灌注存有空隙或裂纹侵入空气使绝缘击穿爆炸起火、电缆接头瓷套管破裂及引出线相间距离小导致闪络起火等,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
1.6人为误操作造成事故
操作人员操作思路不清操作错误、违章操作、未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造成弧光短路等停电事故。
1.7可能发生的季节:雷雨季节是供电系统停电的高发季节。
1.8严重程度:以上类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压供电系统停电,其后果相当严重,根据停电范围不同,会造成矿井主扇、局扇停风,井下瓦斯积聚,井下空气成分恶化,含氧量降低;排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随着矿井水的.不断涌出而不能将矿井水排至地面,会造成淹井;提人设备因无电而无法正常运转,致使井下工作人员无法快速上井,若提升中突然停电,会导致提升钢丝绳断绳,造成罐笼坠井、人员伤亡。
供电事故的发生无规律可寻,供电事故多发生在夏季雷电多雨时和冬季天气变化较大时,供电事故影响范围较大。供电事故的响应级别一般为Ⅱ级、Ⅲ级、Ⅳ级及以下级别。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矿机电事故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手段的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走味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时抢救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煤矿应急预案2第一条矿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通过训练和演习验证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条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习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演练过程中,应让熟悉危险设施的职工、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起参与;
(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向所有相关职工以及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公布;
(三)演练应邀请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并邀请集团公司安监局、总调度室相关专家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
(四)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内容,找出不足的缺点。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运作;
2、员工是否安全撤离;
3、急救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是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演练计划应细致周密,要把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和应该配备的器材组成统一的整体。
第四条演练的基本内容应根据演练的任务要求和规模而定,应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各演练单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协调程度;
(二)矿生产系统运行情况,矿应急情景、应急抢险、急救与医治;
(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化验;
(四)事故区清点人数及人员控制,防护指导,包括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及对员工对毒气的防护;
(五)通信及报警讯号联络,各种标志布设及对危害区域的变化布设点的变更;
(六)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
(七)员工及无关人员的撤离,事故的.善后工作;当时当地的气象情况及地形、地物情况及对事故危害程度的影响;
(八)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九)各专业队讲评要点,演习资料汇总需要的表格;
(十)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演练人员应至少由以下两部分人员组成: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演习员工,占演习人员的绝大多数,从指挥员起至参加应急救援的每一个专业队成员都应该是现职人员,即将来可能与
事故应急救援直接有关者。
(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分工对演练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评价,演练后演练者应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
第六条情景设置应根据演习的目的而定,在设置演习内容时要考虑下列几方面问题:
(一)由任务设置事故等级、根据事故等级分课目进行详细描述 ……此处隐藏24819个字……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除煤矿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监管与预报
(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安委会)监管,各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设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形成镇、企业二级监管网络。镇安委会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二)监管种类
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下开采矿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矿(场)、爆炸、坍塌等。
(三)监管方式
镇安委会对所辖区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镇安委会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
三、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做出反应,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实施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安定。
(一)应急反应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安委会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速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对灾情、灾害做出判断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机构。
(二)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后,镇安委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组织;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行自救互救;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在应急过程中,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工作结束。
四、工作原则
(一)应急救援,以人为本。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组织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灾害程度,做好抢救受伤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预案启动程序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分别向镇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等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并立即启动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天门镇安委会成立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电话: )。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经贸委主任、共同担任,成员由经贸委、财政所、社事委、派出所、卫生院、安监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职责分工
(1)镇安监所负责全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与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联系,迅速组织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报指挥部审定后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镇派出所负责抽调警力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3)镇卫生院负责联系、安排区急救中心和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事故现场伤员抢救;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4)镇财审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5)镇工会、镇社事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6)镇供电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供电的应急处置。
(7)镇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通讯联络
镇党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镇安委会办公室: 安监所办公室:8314059
镇卫生院
(二)资金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设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资金由镇财政解决。
七、事故预防和监督管理机制
(一)非煤矿山企业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非煤矿山企业对已确定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要指定专门人员和机构负责管理,并认真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违规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回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预案演习。
(二)搞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镇安委会要督促有关企业,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要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八、相关要求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及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新的情况,及时做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经审定后报镇政府备案。
(二)对在实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报。
(四)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态势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五)本预案由镇安委会负责解释。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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