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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优秀]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都昌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乡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长汪力任总指挥,党委班子成员为副指挥。
2、各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村两委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乡村均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确保及时上传下达。
4、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事故,参照《狮山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二、强化宣传,落实措施
1、各村要通过广播、宣传栏、会议、印发防火须知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林区进山路口和重点防范地区均应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碑牌,在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各村不得少于5条,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警应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的政府及防火指挥部报告。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修订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村两委要落实村、组干部包片、包路段,推广使用防火传令牌,加强对痴呆、精神病人的管理,实行登记造册,落实防火期监管人,要加大对私设电网捕猎的排查力度,对重点路段要安排清除杂草,消除火灾隐患。
三、制定方案,组织扑救
建立以基干民兵、青年骨干为主体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配备防护和扑火装备。乡森林防火应急队,人数不应少于50人,各村应急小分队不应少于10人,要对扑火队员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教育和训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妇、童上山扑救林火。
四、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乡、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成员要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组报告火场火情情况,指挥组根据火情动态,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请求增援。
4、后勤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五、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 “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应急队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进入火场易造成生命威胁的`,先围而不打。“两严禁”: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童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组织指挥能力不强和不熟知林火特性、不清楚山场地形的带队扑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乡防火指挥部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为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六、事后处理。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案件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乡林业站、都昌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车辆、食品等其它费用,视情况不同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党纪、政纪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为切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有关法律规定及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7日)传统祭祖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给森林资源安全带来隐患,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村(社区)以及驻镇相关单位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不能松懈,更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各项措施制度,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到人、到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应急响应程序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都要及时报告当地村(社区)或镇政府(xx)。接到警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进行全力扑救,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由镇政府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区防火办、区应急办等相关部门。
森林火情报告内容:
(1)火情发生地点(镇、街道、市直有林山场、村、山名);
(2)起火时间;
(3)林地植被状况;
(4)火情发展趋势;
(5)现场扑救力量、指挥人员及联络方法。
镇森林防火中队、各村扑火应急队伍,在清明期间,要全天候保持联络畅通,要做到相对集中,严阵以待,始终处于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火情,镇、 ……此处隐藏23190个字……宣传教育,及时报告火情并组织当地群众扑救森林火灾。
三、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
遇有下列情况时,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处置,组织动员事发地干部群众及时控制火势,同时立即将处置情况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各成员单位履行相应职责,由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扑救力量和物资供应。下列情况紧急时,可授权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1、发生森林火灾3小时未扑灭、火场面积100亩以上,可能酿成或已经酿成重大森林火灾的;
2、跨县、乡镇行政界的森林火灾或者国有林场、站发生的森林火灾;
3、发生危及居民住宅或者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处置总体要求
1、严格值班制度和纪律,在森林重点防火期内,镇防火办和各村委会,森林重点防火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火情后,立即按程序逐级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森林重点防火期间,镇半专业扑火队、各村扑火应急分队要作好充分的扑火准备,保持扑火机具良好,专、兼职扑救队员时刻处于临战状态。
3、森林重点防火期间,各森林防火人员及相关领导,不得关闭通信工具,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赴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手持对讲机,保障与火场内部、各扑火队指挥员及所在乡镇场的相互联系。
4、森林重点防火期,各专业、兼职护林防火员认真履行职责,观测、瞭望和报告火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各村委会、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巡查,加强火源管理和火情监测。
(三)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领导和应急扑火分队配备
森林火灾扑救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应按行政区域管辖,由所在村委会负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接到火灾报告,应启动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亲临现场或委托成员现场指挥扑救。火场扑救工作由参与扑救各方领导组成前线指挥小组全权负责。
(四)火灾上报程序及处理程序
1、镇防火办在重点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值班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汇报。
2、镇防火办要保持与火场联系,各行政村书记、主任要了解信息来源,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有所分工,制定扑火方案,密切注意火场发展趋势。
3、根据现有扑火队伍分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本镇的应急扑火队(包括镇半专业扑火队、村、组和当地的其他单位人员组成的应急扑火队伍),一般火灾应组织本镇的扑火队伍扑救。第二梯队为县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发生较大火灾时,请求县专业扑火队应迅速出动,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扑救。第三梯队为县民兵预备役人员和武警、消防官兵,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发生重大火灾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成员单位干部职工、相邻乡镇场半专业扑火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消防官兵等扑救力量前去协助扑救。
4、森林火灾的扑救,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优先保障人员的安全和抢救人民生命财产。
5、在扑救森林火灾时,遇有危及公民生命、居民住宅、林区内重要设施安全时,应优先解除危险或者及时向119报告,与森林扑救联动。
6、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少年儿童和孕妇上山扑救,已上山扑救的,立即动员其下山避让。
7、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火场面积在100亩以上)而又无法扑灭的森林火灾,应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派出增援队伍前来扑救。
(五)扑火机具的调集
扑火机具就地调集,不足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从县扑火物资储备中调拨,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扑火物资紧急援助。
(六)后勤保障工作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立即通知其做好救护、物资、运输、安置等保障工作的准备,各有关镇直部门应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立即开展准备工作,不得延误。
(七)应急结束
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部向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善后工作
(一)总结评估。重大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
(二)善后处理。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对受害群众的救济安置工作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负责。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三)应急处置经费由镇财政解决。
五、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一)发生森林火灾,镇、村应协同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和驻地林业工作站赶赴现场,调查起火时间、地点、原因及当事人,并将调查情况以书面材料在三天内上报县防火办。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当事人,由县林业局和授权委托单位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凡发生森林火灾的行政村,除应负担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增援扑火人员发生的交通费、购置物品经费等费用外,还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火灾扑救由本村组织力量及时扑灭的村,扣转移支付1000元;对由镇非专业扑火队和兄弟村支援扑灭的村,扣转移支付20xx元;对由县扑火专业队和兄弟乡镇支援扑灭的火灾发生村,扣村转移支付3000元;发生几次火灾扣几次。发现野外用火一次扣500元,直至扣完3000元县下拨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为止。
(三)对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和严重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的所在村委会或被县里纳入森林防火重点管理的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发生火灾3起以上的村,该村书记、主任必须向镇党委、政府作书面检查,取消该村评先、评优资格。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5我县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协同森防指办制定“四个清单”,全面落实“三单一书”制度,修订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完善森防指工作规则。
二是强化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县、镇、村、组、户五级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已签订责任清单和任务承诺书县包镇(街道)28份、镇(街道)包村180份、村(组)包户900份。建立“十户联保”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各村民小组组织3人以上巡逻队进行全天候巡查宣传,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三是强化督导和隐患排查。制定《20xx年局领导包镇联系指导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县级部门和县自规局工作组下沉开展督导检查980次260余人次;自规局对重点林区开启无人机巡护15次,专项整治以来查见隐患55条,建立火灾隐患台账,制定整治措施对帐销号,已全部整改完毕,形成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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