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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1一、指导原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突发性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破坏,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思想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全镇环境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镇环保应急预案、预警工作,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镇政府或县环保局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辐射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沂水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沂水县环保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处置和处理能力。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事。
3、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和风险源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响应和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4、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应急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定期演练,充分发挥环保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五)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社区书记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管理、指挥辖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治工作。定期听取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防治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应急事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小组常态下,不作为单独部门开展工作;日常防治工作由环保办负责,绩效考核办公室跟踪督察,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程序,全力开展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坚决控制事件险情的蔓延和扩展。各小组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治及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整合环境保护管理资源,统一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2)党政办:负责审核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信息和新闻稿件;负责信息调度及上报,搞好后勤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车辆的应急准备工作。
(3)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督导工作,对建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系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督导预防排查工作。
(4)财政所:负责配合各单位、部门做好全镇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技术装备能力建设;统筹协调安排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经费。
(5)司法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文书制作,搞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负责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环保办: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和处理,配合监察队搞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自然生态系统(除农、林外其他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镇政府和区环保办公室授权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7)社区办:负责辖区内企业预防排查、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及上报工作,协助各小组搞好后勤保障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8)后勤办:负责购买储存备用物资,如:编织袋、铲子、灭火器、过滤网、稀释剂等突发环境应急物资。
3、各单位、社区要参照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及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告镇环保办。
三、预防排查
要特别注重“突发性环境事故”防范,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建立必要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尽可能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尽最大努力减轻直至消除事故危害,做到事前准备、事中应急、事后总结。
1、环境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是: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化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生产、储存、运输等行业。
2、环保办应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预防和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重点排查,建立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准确掌握本地区对环境存在风险的、危险的危险源和危险废物,注重加强日常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做好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预防工作。对化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行业进行督察、检查,并及时汇总,督导有关单位储存应急物资。
3、应加强环境事件风险评价及应急处置技术的科学研究,加强环境事故防范和处理处置的宣传教育。要有效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获得环境事故发生的第一信息,建立快速受理、处理、反应系统。
四、应急反应
(一)分级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
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 ……此处隐藏80643个字……执行,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1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环境风险源的监控,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规定响应措施,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的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制定环境突发应急预案就是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危险废水及其他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所在场所或设施,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制定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xx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xx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声环境影响、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
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时间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造成本公司污水处理站出水严重不达标的污染事故;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在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二、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尽量减小污染范围;
三、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意断;
四、制定影响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五、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关系;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15一、目的
为做好本市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农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五、应急响应
镇政府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预警后,报县农发局备案,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进入响应,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和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九、人员安置
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十、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十一、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十二、人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保证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人员素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服从指挥机构统一调配。
十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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