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瓦斯工作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为此要我们写一份总结。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煤矿瓦斯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煤矿瓦斯工作总结1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业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
动力电缆共用。
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或干线扩展器、电缆或光缆、传感器、
执行器或控制器、电源、避雷装置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4、地面中心站装备:
4.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配备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应24h不间断运行;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5min内投入工作。
4.2地面中心站安全监控系统应双回路供电,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备用电源。
4.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配备数据存储设备;甲烷、温度、风速、负压、一氧化碳等重要测点的实时监测数据记录存储时间应保存7d以上,其他数据存储1a以上。
4.4地面中心站安全监控系统应配备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4.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或显示终端应配备在矿井调度室内。
5、传输设备:
5.1应配备矿用阻燃电缆或矿用光缆组网。
5.2采用分站传输形式的安全监控系统允许接入的分站最大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分站至传输接口、分站至分站之间可串接中继器等(最多不超过4台);被中继器分割成多段的系统,每段允许接入分站最大容量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分站能接入传感器、控制器最大容量宜在2、4、8、16、32、64、128中选取;5.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井下分站或干线扩展器等设备,配备不小于2h本安不间断电源;
5.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入井电缆或铠装光缆入井口配备防雷保护装置;
6、监控点装备
6.1采煤工作面传感器和控制器配备:
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馈电状态传感器;按通风方式,在上隅角配备甲烷传感器或便携甲烷检测报警器;应配备风速传感器,地温高的应配备温度传感器,有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应配备二氧化碳传感器。
6.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传感器配备: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采用多条回风巷时,自第二条回风巷起,每条回风巷必须配备2台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曾配甲烷传感器;回风巷宜配备风速传感器。
6.3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时,必须在进风巷配备甲烷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和馈电状态传感器;
6.4专用排瓦斯巷传感器配备: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专用排瓦斯巷内应配备风速传感器;
6.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
6.6矿井掘进工作面传感器和控制器配备:矿井的煤巷、煤岩巷、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和馈电状态传感器;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中部增配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应配备风速传感器,地温高的`配备温度传感器,有二氧化碳突出的配备二氧化碳传感器;
6.7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配备:矿井的煤巷、煤岩巷、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用双巷掘进时,必须在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增配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宜配备风速传感器;
6.8采煤机和掘进机必须配备机载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9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传感器和控制器配备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亏电状态传感器;应配备温度传感器;
6.10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馈电状态传感器;
6.11矿井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装煤点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馈电状态传感器;
6.12矿井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时,必须配备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甲烷检测报警仪;矿井使用矿用防爆柴油机车时,必须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13地面瓦斯抽采泵站传感器配备:瓦斯抽采泵站室内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和声光报警器;瓦斯抽采泵站输入管路中应配备甲烷传感器、并宜配备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输出管路中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采瓦斯设备时,管路中应配备甲烷传感器;管路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配备压差传感器;
6.14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馈电状态传感器;
6.15装有带式输送机且兼作回风井的井筒,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馈电状态传感器;
6.16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应配备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馈电状态传感器;
6.17一翼回风巷和总回风巷测风站,应配备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声光报警器;6.18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道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应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馈电状态传感器;
6.19矿井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馈电状态传感器;
6.20矿井地面封闭的选煤厂机房内上方、矿井地面输煤系统封闭的带式输送机走廊上方,应配备甲烷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馈电状态传感器;
6.21矿井运输系统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应配备烟雾传感器、声光报警器、一氧化碳传感器。
6.2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时,必须配备一氧化碳传感器;宜配备温度传感器;6.23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矿井的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配备一氧化碳传感器、宜配温度传感器;
6.24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矿井的自燃发火观测站、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配备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声光报警器。
6.25兼做进风井的箕斗提升井和 ……此处隐藏4830个字……全省煤矿资源整合整体规划,全县13对矿井中,有2对被整合关闭矿井(光明煤矿和盐井煤矿);有2对限期关闭矿井(分水岭烟煤厂至底关闭,龙凤煤矿至底关闭);3对独立保留矿井(振兴煤矿、和平煤矿、石桥煤矿);6对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或独立扩能矿井(联吉煤矿、工农煤矿、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良朋煤矿、幸福煤矿、江远煤矿)。
全县煤矿均分布在珙长矿区的富安井田和红桥井田内,本区域煤层(无烟煤)主要赋存于二叠系龙潭组第二加三段,矿区范围内可采煤层为k2煤层,有1个矿(分水岭烟煤厂)开采烟煤(k1煤层)。目前全县矿井均采用斜井开拓,且均属深部开采,开采标高在+160—±0之间。矿井开采方式为走向后退短壁式开采,工作面采用煤电钻打眼,放炮落煤,急倾斜煤层矿井采场不支护,采空区采用陷落法管理顶板。缓倾斜煤层矿井现基本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刮板运输机采煤,采用炮采机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年初,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组。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由县安监局承担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职能。并完善了县安监局负责日常监管,县经商局负责行业监管,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属地监管的煤矿综合安全管理格局。并对具体责任进行了分工、细化。县编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XX年〕33号)文件精神,设立了县安全监测站,落实了驻矿安监员专项编制7名,现已达到2对矿井配备1名具有专业技术的驻矿人员。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煤矿驻矿人员认真履职的政策和措施。根据川安办〔3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和煤矿企业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在安监局班子成员中设立了1名总工程师。由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组对煤矿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内行管内行。红桥、五矿两个产煤乡镇,建立了煤矿安全监管站,每个乡镇落实了2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我县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通三防”管理以及瓦斯治理、人员培训、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建立了“以风定产”公示制度、采掘头面审批制度、煤矿“三量”考核制度、煤矿交换图定期审查制度、隐患整改公示制度。
(二)强化投入,政策激励。
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煤矿瓦斯治理和“示范县”建设经费投入。年初,县财政预算县安监局工作经费45.2万元,专项解决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工资、下井补助、绩效考核奖励;县财政投入20余万元完善了煤矿安全监控中心装备,落实了5名专业监控人员人员工资、运行费等15万元。同时,今年县政府专门落实“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编制“一县一策”和“一矿一策”评审费用以及日常工作支出,并投入25万元为县安监局配备监管执法用车等装备。此外,县政府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井瓦斯治理奖励基金和配套资金等激励政策。对已实施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的矿井,县财政每矿补助配套资金5万元,对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达二级的矿井补助3万元。今后,县政府每年将在煤炭统征税费中按2.00元/t标准提取瓦斯治理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瓦斯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机构、人员和煤矿企业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系统的按每矿5万元进行奖励;对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发电的按每台(500kw)机组5万元进行奖励。
(三)扎实有效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1.升格瓦斯管理等级,开展了突出危险性鉴定。我县高瓦斯矿井全部开采具有突出危险性的k2煤层,为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高瓦斯矿井全部按突出矿井的要求进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突措施。
自底以来,已有11对矿井开展了煤层突出鉴定或自行申请煤与瓦斯突出“戴帽”工作(江远煤矿因水淹未开展)。省经委以川经煤炭函〔115〕号批复良朋煤矿、振兴煤矿等9对矿井为突出矿井,其余2对矿井中,江安县煤矿有限公司经鉴定不具有突出危险性,联吉煤矿正在实施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2、开展了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自燃发火鉴定等工作。我县煤矿企业已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煤层的瓦斯参数进行了测定,由市矿山救护大队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了鉴定,并对煤层的自燃发火倾向开展了鉴定,加强了煤矿瓦斯管理基础工作,以督促煤矿企业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和“一矿一策”和瓦斯治理“一县一策”。我县石桥煤矿、和平煤矿和振兴煤矿被列为全省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三矿均编制完成了示范矿井建设方案。全县12对矿井均聘请了四川省安科院或煤矿瓦斯治理专家根据各矿实际编制了采掘部署调整和瓦斯治理的“一矿一策”方案。初,县政府已聘请专家对各矿井方案进行了评审,逐矿确定了整改内容。还制定了《江安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方案》,编制了江安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十一五”后期规划,并将矿井年度瓦斯抽采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今年8月,我县又委托四川省安科院编制了瓦斯治理“一县一策”,为全县的'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明确了方向。
4、加快瓦斯固定抽采系统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应建瓦斯固定抽采系统的9对独立保留矿井、资源整合主体矿井和独立扩能矿井中,现已有6对矿井建成投入使用(良朋、石桥、和平、幸福、工农煤矿),并通过验收。另2对正在实施技改的矿井(江安县煤矿公司和联吉煤矿)由于井下暂无抽采工作面,现已完善了抽采方案设计,地面设施和管路正在建设中,另外江远煤矿因水淹暂未实施瓦斯抽采系统建设。
限期关闭的3对高瓦斯(突出)矿井中,龙凤煤矿和光明煤矿均完善了瓦斯移动抽放系统,并投入正常使用。盐井煤矿因无巷道掘进,矿井对现已布置好的采煤工作面采用小钻孔排放瓦斯,经检验不具有突出危险性后进行回采作业。
5、大力推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我县3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中,有2个缓倾斜矿井,1个急倾斜矿井。我县从示范矿井开始进行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以推动全县煤矿的“双改工程”。目前,2个缓倾斜矿井(和平煤矿和石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全部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用刮板运输机运输;急倾斜煤层的矿井(振兴煤矿)在全市率先引进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进行采煤,该矿目前正在布置正规采煤工作面。
6、落实了科学治灾的措施,强化矿井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县12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全部建设了kj90或kj101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并于9月底前完成了系统升级。矿井监控系统与县平台和省平台实现了联网运行,适时监控。目前,全县已有6对矿井完成了煤矿信息系统建设,下一步将把瓦斯抽采参数及企业信息系统一并纳入县级监控中心,对矿井瓦斯抽采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控。
7、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县安监局编制了全县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所有煤矿企业与市矿山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每矿选派了5名矿工参加市救护大队举办的应急救援培训,配备了正压呼吸器等救护器材,由县卫生局协调,将红桥卫生院的救护车作为矿山应急救护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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